怎麼說我們都是戰勝方,多要點錢還是沒問題的。經過我們一番獅子大開口後,終於要到了四百八十多萬。看著桌子上的四個大皮箱子,我的心裡有點沉重。傷敵一千,自損打敗。我的那麼多兄弟跟他們不斷戰鬥,那麼多人受過傷,我們才賺了一百多萬。我拿著剩餘的一百多萬,給馬傳傑分了二十萬,給大鵬分了二十萬,給黑子分了十萬,剩下五十多萬,裡面應該有二十萬是給楊峰的。但我們現在的關係,實在找不出應該去跟楊峰說話的人。
馬傳傑和大鵬、黑子他們又從太子那邊各買了一個小場子。商巖跟我說,咱們要不要也從他們那買個場子?我想了想說,他們那的場子都太黑了,咱們不好經營。還有天少有頭腦,天少跟我說,張洋,他們在三高那有個歌廳,是個好地段,咱們可以把它買來,從新整治一下。我想想也不錯,現在好地段的店面根本買不到。要是在好地段上能有個店面,生意最少會比普通的店面好上一倍。想到這,我就說行,又找張法把三高附近的歌廳給買下來了。
因為我們學校離三高很近,在那買個歌廳還是很方便管理的。再加上我的名頭硬,基本不會有人敢在我的歌廳鬧事。不過張法實在太黑了,一張嘴就要一百萬。這一百萬,還不算買店面的錢。那歌廳很大,要是全買下來,最少得五百萬。我身上本來有五百四十萬,加上他們賠我的錢,現在有五百九十多萬。五百萬買歌廳,九十多萬剛好裝修進貨,順便還能開個不錯的網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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