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衙被包圍了小半個時辰,等包圍的童軍童軍退去,縣衙門口放了告示牌。
自從白衫軍進城,縣令跑了,這還是縣衙第二次放告示牌。
第一次放告示牌,是按照戶籍冊子領口糧之事。
這個第二回,是什麼?
早有好事兒的百姓湊過來,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就是不曉得上面寫什麼。
有個幼學之年的童子被喊了過來,給大家念告示,大家才明白是怎麼回事。
“嘻!淫亂?不曉得怎麼個淫亂法兒?”
“喝酒吃肉?!造孽呀,阿彌陀佛!”
“啥是實證啊?還給米給銀子的?”
“人證物證,不編瞎話的,估摸著就是實證了。”
“那我王大曉得,這個周秀才半夜踹寡婦門,還生了個私孩子,我們前後院,見了好幾回!”有嘴快的已經說了出來。
四周一下子安靜下來。
就有一個少年“噔噔”幾步衝衙門大門去了,扯著公鴨嗓喊道:“我舉證周秀才偷寡婦養私生子犯了淫戒,有街坊王大為人證!”
話音未落,兩個童軍出來,拉了少年進去。
看熱鬧的百姓面面相覷。
“孃的,誰家逼孩子,搶我的舉證!”那嘴快的漢子反應過來,憤憤不平。
“誰曉得告示是不是糊弄人?說不得是替你擋災了!”有人勸慰道。
那快嘴漢子指著縣衙大門:“這是災?”
眾人望向縣衙大門,方才那少年抱著個布口袋出了縣衙,一臉防賊的模樣看著大家。
那快嘴漢子忍不住,上前一把拉了布袋:“**崽子,搶我的舉證,這是我家的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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