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國民,曰奴隸,國民強,奴隸亡。國民獨立,奴隸服從。中國黃龍旗之下,有一種若國民,非國民,若奴隸,非奴隸,雜糅不一,以組織成一大種。謂其為國民乎?吾敢謂群四萬萬人而居者,即具有完全之奴顏妾面。國民乎何有!尊之以國民,其汙穢此優美之名詞也孰甚!若然,則以奴隸畀之、吾敢拍手叫絕曰:“奴隸者,為中國人不雷同,不普通,獨一無二之徽號。”
印度之奴隸於英也,非英人慾奴隸之,印人自樂為奴隸也。安南之奴隸於法也,非法奴隸之,安南人自樂為奴隸也。我中國人之奴隸於滿洲、歐美人也,非滿洲、歐美欲奴隸之,中國人自樂為奴隸耳。樂為奴隸,則請釋奴隸之例。
奴隸者,與國民相對待,而不恥於人類之賤稱也。國民者,有自治之才力,有獨立之性質,有參政之公權,有自由之幸福,無論所執何業,而皆得為完全無缺之人。曰奴隸也,則既無自治之力,亦無獨立之心,舉凡飲食、男女、衣服、居處,莫不待命於主人,而天賦之人權,應享之幸福,亦莫不奉之主人之手。衣主人之衣,食主人之食,言主人之言,事主人之事,倚賴之外無思想,服從之外無性質,謅媚之外無笑語,奔走之外無事業,伺候之外無精神,呼之不敢不來,麾之不敢不去,命之生不敢不生,命之死不敢不死。得主人之一盼,博主人之一笑,如獲異寶,登天堂,誇耀於儕輩以為榮;及櫻主人之怒,則俯首屈膝,氣下股慄,至極其鞭撲踐踏,不敢有分毫抵忤之色,不敢生分毫憤奮之心,他人視為大恥辱,不能一刻忍受,而彼無怒色,無忤容,怡然安其本分,乃幾不復自知為人。而其人亦為國人所賤恥,別為異類,視為賤種,妻恥以為夫,父恥以為子,弟恥以為兄,嚴而逐之於平民之外,此固天下奴隸之公同性質,而天下之視奴隸者,即無不同此賤視者也。我中國人固擅奴隸之所長,父以教子,兄以勉弟,妻以諫夫,日日演其慣為奴隸之手段。嗚呼!人何幸而為奴隸哉!亦何不幸而為奴隸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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