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有爵三等,公、侯、伯,除卻開國靖難這兩個獲取功勳的時代,爵位都是在加在握有大兵的武將身上,在接下來的十幾名皇帝傳承中,給武將貴族爵位,就是為了讓他們交出兵權,安享富貴。
能獲得爵位的武將必然是功高無比,手中一般都有一支堪稱強軍的隊伍,如果升遷他的武職,將來肯定會有尾大不掉的情形出現,給他一個代表著榮譽的爵位,然後把軍隊交給別人,自己去大城市去榮養,這也算是種交換的手段。
可李孟這邊的規矩完全都已經是壞掉了,國公這個爵位,這些年已經輕易不敢許人,立有相當大功之後,也要按照要求離開軍隊才能獲得,而給李孟這個位置,則是幾乎是求著他收下的。
還要以近乎割地的名義,送出去幾塊地盤,這才讓李孟沒有繼續在齊王這個封號上堅持,交出軍隊所控制的地盤,這種從前默許常規的事情更是不敢提了。
相比於唐宋的將軍號氾濫,有明一代對將軍名號控制的極嚴,天下間也只有駐守在五個地方的總兵才能有將軍這個名號,但到了萬曆年左右,總兵這個名號開始漸漸的泛濫起來,等到了崇禎年,天下間征戰連連,無論真假,軍功也是很容易獲得,軍將積功升遷到總兵這個職位也是容易。
而且國家不能保證足額的糧餉供給,可還要趨勢軍將士兵們去作戰,唯一拿得出的東西也就是這武將官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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