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慶決意要力保黃文炳,除了想再下一下宋江的威望之外,更重要的,是他惜才。
北宋的官吏,在西門慶看來,基本上可以分為五種——
第一種的官吏,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渾渾噩噩,在位子上混吃等死。朝廷頒佈善政,他們為老百姓謀福,掙些不被人戳脊梁骨的俸祿;貪官釋出惡政,他們也隨波逐流,撈些餬口的殘羹剩飯。總之,他們永遠隱藏著自己的喜好善惡觀點,只是順勢而為,不為人先,也不落人後——天朝官吏中,這樣的人是最多的。
第二種的官吏,是象梁山的老兄弟林沖那樣,“仗義是林沖,為人最朴忠”,能力超群,處世正直,盡忠於國家,盡職於王事,縱然受了一時的挫折,“身世悲浮梗,功名類轉蓬”,但想的也只是“他年若得志,威鎮泰山東”,而不是“他年若得報冤仇,血染潯陽江口”。象這一類心地光明的官吏,永遠不容於黑暗的官場,如果不同流合汙的話,最後不是被排擠,就是被逆淘汰,甚至逼上梁山。
第三種的官吏,就是如宋江、吳用這樣的奸官猾吏。他們“自幼曾攻經史”,偏偏卻是時運不濟,只能屈處下僚,“長成亦有權謀”的他們,豈肯如此埋沒一生?因此他們玩弄著手中有限的權利,不擇手段為自己尋找機會、創造機會,期望著有一天能青雲直上,也混個青史留名,甚至不能流芳千古,索性便遺臭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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