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日後,召蘇錦入京查案的聖旨抵達秦州,而早在前幾日,蘇錦早已將西北事務安排妥當,甚至連行禮也準備好了。
那日晏淑珍哭哭啼啼的來求肯過後,第二天一早蘇錦便寫了封親筆信交予淑珍帶回京城交給包拯,包拯按照蘇錦所提的理由一上奏,果然獲得批准,如此一來,蘇錦便可以名正言順的介入富弼一案之中。
雖然如此,此案對蘇錦來說頗不容易,首先,那封信是個鐵證,雖然是石介寫給富弼的私信,富弼並沒有回信迎合,看似是石介的一廂情願;但這種事也根本不需要什麼鐵證,謀逆大案只要皇上一開口便是鐵案,誰也翻不得;更何況常言說的好:無風不起浪,你富弼若是持身為正,為何這石介不找別人談及此事,偏偏找你富弼呢?這句話問出來,你便是渾身是嘴也說不清楚。
蘇錦回到京城拜見趙禎之後,並沒有輕易的下手,而是首先將那封信拿到手,在刑部派給的一間公房裡反覆的研究,希望能從這封信入手找到可以下手之處;信若是真,則此案沒有查勘的必要,信若是假,自然可以洗刷富弼石介的冤屈。
但蘇錦對書法的研究及其有限,更何況是這個籍籍無名的石介,橫看豎看看不出個所以然來,信的內容上,自己也無法斷定其中的錯謬之處。
於是乎蘇錦決定提審石介,當事人看這封信才能看出端倪來,自己便是看上十天半個月,恐怕也是毫無頭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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