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行了幾日,謝自然也如期回到了鳳翔府扶風縣。
這一去寧夏,來回就是一個半月。僕僕風塵,謝自然正青春年少,也不覺得疲倦。其實,像這樣的路程,他每年在販運牛羊的時候都會跑上兩三回。又沒有父母高堂妻子兒女,了無牽掛,到也自在。
到了城門口,民夫們領了腳力錢,立即一鬨而散,回家去同妻子團聚。
早就有兩個貨棧的夥計迎在那裡,上前就牽住謝自然跨下大馬的韁繩:“東家,你可算回來了,這一路可辛苦,快快回商號去。大夥兒算著日子,又得了信,估摸著今天就要回來,早就釀好了幾罈子米酒等著給你接風呢!”
“大熱天的釀什麼米酒,不怕酸嗎?”謝自然跳下馬來,看了看身後的六個夥計,喝道:“都將兵器收起來,仔細讓人看到了,又是一樁風波。”
上次和兩個人販子鬥毆,亮了傢伙,結果因為非法執械,被罰跑了一趟寧夏。如今,還沒銷案,謝自然當然不肯在被有心告上一狀。
他手下的夥計都是跑老了江湖的,也不在意,只笑嘻嘻地解下腰刀藏進包袱裡。
更有人道:“東家,不是小人說,你也是在鄉兵那裡掛了職的秀才相公。你不找人晦氣,別人就要叫阿彌陀佛,誰敢尋咱們的不自在。上次那姓黃的篾片相公,若不是東家你的同窗。咱們早就殺上門去,將他的房子都給掀了。”
其他幾人同聲叫道:“確實是這個道理,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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