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大廚愣愣地站在段飛面前,他的身材果然高大,瞧他那粗壯的手臂,滿是傷疤的手背,骨節暴突的手指,果然充滿了暴力傾向。
嚴捕頭興沖沖地對段飛道:“這傢伙在李家辦喜宴的時候確實丟了一套刀具,隨後他便離開了李家,那是戌時初(傍晚七點左右)的時候,但是再往後問他去了哪裡他卻怎麼也不肯說了,他女人聽說他被抓,半路上趕了來,一問之下才發現這傢伙那天快到亥時中(晚上十點左右)才回到家,有足夠時間殺人了。”
“我沒殺人!”譚茂叫道。
“沒殺人你幹嘛不敢說那一個半時辰去哪裡了?”嚴捕頭踢了譚茂一腳,譚茂跌開幾步,還是嚷著沒殺人。
段飛接過嚴捕頭手裡提著的一個皮袋子,入手沉甸甸的,嚴捕頭道:“這便是他的新刀子了,我把他關到牢裡去,阿飛你先拿刀子去殮房叫老楊比對,回頭再到牢裡審問這丫的。”
“我沒殺人,你們不能把我的刀子帶去那麼晦氣的地方……”譚茂嚷嚷著,被嚴捕頭強拖著走了。
段飛聳聳肩,這就是明朝的法制,不管怎麼樣先抓了人再說,反正為辦案抓錯人也不犯法,甚至把人打殘了也沒事,他轉頭又往殮房走去。
比對的事很快就完成了,陸嵐果然是被同類型的刀子殺死的,尤其是那把又尖又長的剔骨刀,與穿透陸嵐小腹的傷痕一模一樣,既然全縣只有譚大廚的廚刀丟失了一套,那麼這事自然得落在他身上查明瞭。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Edge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