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把去現場的想法說給彭帥聽時,他果然表示無法理解。
“能給我說說,為什麼要去現場嗎?”彭帥笑著問,“開會時你也聽到了,呂局長要求把工作重點放在尋找陳林秀的同居男子上,如果我們過多糾纏於現場細節,把時間浪費在細枝末葉上,回頭很難交待啊!”
“有時候,細節恰恰是破案的關鍵!”我說。
“做點實用的工作是不是更好一點?如果能直接從兇手著手,我們早就不用花那麼大力氣繞彎路了!——我們現在對兇手一無所知啊!”
“不是一無所知,而是有的線索被疏忽了!”我說。
“什麼線索?”
“看看這裡。”我把現場照片拿出來給他看,“現場四周牆壁上,塗滿了血液,從形狀看是手掌留下的。這些血印跡有不同大小的三種,而身處現場的只有三個人,兩個死者,一個兇手!……”
“這能說明什麼問題?”
“說明兇手的手粘過血液!經過如此激烈的傷害過程,兇手不會不在其他物品上留下印跡,以前沒找到這樣的物品,是因為我們沒有留意,或者有一些東西被兇手移開了!”
“兇手事後清理過現場,即使留下什麼也被破壞了!”
“雖然如此,但現場的血跡還是給了我們某些提示——有些東西當時是確實存在的。找到它,也許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問題是,現在還有可能找得著嗎?”
“有些東西,本質是無法改變的,只要還有存在的條件,就自然會找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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