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鄧法醫!你說有人站在裡面撬窗戶,意思是不是指兇手偽裝了現場?”司馬雨在後面問我。
“除此之外,還能有其他的解釋嗎?”我轉過身反問他。
司馬雨站在那裡,若有所思。
之後我和李智林趕到解剖室,對死者進行了解剖取證。
李智林用柳葉刀劃開了死者的喉嚨,那裡意料之中地出現了喉骨骨折現象。——兇手捏碎了她的喉嚨!
拍完照片後,李智林又取出了勾魂針,一針針地將剖開的地方縫合了起來。
這種情況下,能做的李智林往往搶著去做。
做完這些工作已經是晚上了,刑警大隊通知我和李智林參加案情分析會。
趕到會議室時,副局長林顯著、大隊長潘雲和刑偵大隊的其他民警已經在那裡等著。會議開始後,首先由司馬雨介紹他們那一組人的現場勘查情況,並提出他們的現場分析意見。
從司馬雨的發言可以聽得出來,他並沒有採納我的意見!
“很明顯,這是一起因入室盜竊轉化的殺人案件!”司馬雨說,“推斷的依據有這麼幾點。第一,現場沒發現作案工具,法醫在屍體檢驗過程中也只發現用手掐死者脖子的印跡,這說明兇手在進入現場前,並沒有攜帶作案工具,也就是說沒有經過預謀殺人。受害人的出現超出了兇手的意料之外,是在這種意外的情況下用手掐死的受害人。第二,現場被翻動得很凌亂,受害人平日攜帶貴重物品的提包失蹤,說明兇手的作案目的是錢財。第三,現場房間的窗戶被人撬過,之前有人提出是偽裝的,我認真勘查了那個撬洞,不符合偽裝的特點!如果有人站在房間裡撬窗戶的鐵柵欄,必然會在房間裡留下用力過程中的對應痕跡,比如留下腳蹬地或者膝蓋頂牆的痕跡。但是沒有發現這些痕跡!相反,我們在窗戶外面的空調外機上發現了鞋印,所以應該是兇手站在空調外機上撬開窗戶後進到現場的。綜合分析,我們認為兇手作案的目的是針對受害人的財物,而不是受害人的人身;兇手作案手法嫻熟,一定有過作案的經驗,能輕易爬過窗戶上的撬洞,說明其個子單薄。我建議,重點對案發前一天所有在轄區活動,具有盜竊犯罪前科而又身材單薄的人進行重點調查,找到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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