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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宋春花要求的,本來那行商打聽了,說是宋重錦一家子還在荊縣未曾回鄉,想直接送到宋家去的。
可到底害怕。
加上宋春花自己也說,不給那行商惹麻煩,將她送回老家就好了。
那行商巴不得甩掉這個麻煩,也怕宋重錦找自己晦氣,也沒多想,就將人給誰送走了。
前腳送走了宋春花,後腳就上了船,心裡還暗暗發誓,這輩子都不往荊縣這地方來了,實在是太可怕了!
一個處置不慎,恐怕就要丟命啊!
不說這行商如何後怕,只說宋春花。
宋春花倒也還有自知之明,她被宋家賣給行商,給一個足可以當自己爹的男人當妾,對孃家的那顆心早就死了。
這行商也就手裡有幾個錢,舉止粗俗得比有些鄉下漢子還不如。
更不用說,和當初的貴人相比了。
那行商又愛喝酒,多灌上兩壺馬尿,回來就能借著酒意折騰她,渾然不把她當人,只當個物件擺設。
被他帶回家鄉,見了那大婦,日子更加難過。
大婦是個極為悍妒的,當著那行商的面對她都是抬手就打,開口就罵。
大婦的子女對她也沒個好臉色,唯一有個好臉色的兒子,還是個色中餓鬼,對她有企圖。
被大婦和那行商發現後,不說責怪自己的兒子,反而給了她幾耳光,說她是狐狸精勾人!
要將她沉塘去!
逼得宋春花沒法子了,倒是使出了當日學到的伺候貴人的手段,哄得那行商將她給帶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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