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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珠忙一把將金壺拉了起來,細細打量了兩眼,人雖然瘦了黑了,可眼神清亮有神,整個人也看著穩重懂事了。
想來是在這外頭歷練還是頗有收穫的。
金壺心中激盪,在外頭這近一年,風餐露宿,翻山越嶺,受過傷,吃過虧,捱過罵。
那時候才知道,什麼叫人離鄉賤!才知道,以前在家裡,在鄉下的日子該有多安逸。
鄉下種地,不過是廢些力氣,可一家子能安安穩穩的在一起。
出來外面,先不說每天走那麼多路,鞋子走爛了,腳磨出了血泡,挑破後,又再磨破,一層層的,直到長出老繭來。
更不用說商隊裡不養閒人,他們都是跟著學做夥計,不僅商隊領隊的吩咐要聽,平日裡眼睛裡也要有活,還得主動搶著去幹。
所得也不過是兩個幹饃饃,勉強能填飽肚子而已。
更可怕的是,路上遇到劫匪,他們還得舉起傢伙什來守著商隊的貨物。
他就眼睜睜的看著同行的夥伴,年紀不過比自己大上兩三歲,一個不慎,就被砍了一刀,再也沒起來過。
而一條人命,在領隊眼裡也是尋常,後來聽說了,死的那人家裡跟商隊簽過契約,若真有個三長兩短,不過商隊給幾十兩安家銀子,也就是了。
他也差點命喪刀下,都以為自己死定了,卻被人拉了一把,救回一條小命。
後來才知道,若不是因著他是王永珠的侄子,張大老闆叮囑過,只怕他的小命也要丟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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