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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有永珠的地方,對他來說就是最好的地方,無處可比擬。火然????文w?ena`com
既然永珠這麼喜歡,不管怎麼樣,他都要將這山谷和山坡買下來,送與永珠才是。
楊宗保此刻已經從靴筒裡摸出一把小巧的匕首出來,正在剝鹿皮。
手法十分的專業嫻熟。
看到王永珠走過來,還抽空比劃了兩下,大意是要用這鹿皮給王永珠做兩雙靴子穿。
王永珠看看自己腳下,隨意套著的布鞋,因為才下過雨,山路潮溼,早就沾滿了泥巴,太陽一曬,此刻布鞋早就髒得看不出原來的顏色來。
再看楊宗保腳上就是不知道什麼動物皮做的靴子,就連宋重錦,腳上也套著以前的舊靴子。
這恐怕是楊宗保看到王永珠沒有靴子,才起了這個心思。
王永珠心中感動,也顧不得楊宗保衣服上都沾了血,手上還拎著一頭血淋淋剝了一半的鹿。
走過去,蹲在楊宗保的身邊,笑眯眯的道謝:“謝謝舅舅想著我!有多的皮,我給舅舅做件坎肩!”
楊宗保眼角的皺紋都笑出來了,手下越發利落起來,王永珠也一點都不避諱,還跟楊宗保討論起鹿肉如何做才好吃的一百零八式來。
宋重錦默默地看看自己身上,都還沒有穿過自家永珠做的皮坎肩呢!
再捏捏手上被楊宗保丟過來的弓箭,眼睛也向四周梭巡而去,哼!這次就算了,等他出了孝期,一定要打上十七八頭鹿,讓永珠給自己做件皮袍子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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