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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老大說自己不同意親事就是害他,那就同意親事吧,這就不是害他了吧?說自己不管他,好,成親後,媳婦就跟著自己學規矩,在自己手底下討生活吧!說自己偏心弟妹,行!幾個兄弟一視同仁,她只當沒養這些白眼狼,只一心一意的疼閨女。
反正幾個兒子幾乎都是婆婆帶大的,跟自己親近的有限。
說自己拿兒子當長工,就是要他們掙錢,要吸他們的血貼孃家貼閨女,那好,她生養了他們一場,讓兒子掙錢養老供養自己,償還生恩!
既然母子之情已經到了這個份上,她也不在乎了。
她的條件就是:成親後沒有自己同意,林氏就不能掌家!
老大年輕,還不懂一個掌家權對於長子媳婦的重要,他答應了。
她又讓老大發下毒誓,如果自己同意了他跟林氏的婚事,老大就要一輩子孝順自己,疼愛小妹,不得有私心,不然就算他成親了,也會妻離子散不得善終。
老大雖然委屈,雖然憤怒,可她再也沒松過口,最後還是不情不願的發了誓,她也規規矩矩的給老大操辦了親事。
婚後,當初婆婆怎麼對自己的,她就如何對林氏,即使有那個老婆子護著,可她當婆婆的,想對付兒媳婦,多的是辦法。
老婆子想為林氏討說法,她只淡淡的說,當初自己就是這麼在王家當媳婦的,怎麼自己就能過下去,林氏就過不下去?好歹沒讓林氏過門後就當後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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