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稟告主公!伏龍部落已經除名,如今唯有趙氏一族。依照蘊龍城規矩,因趙氏一族並非主動遷徙,犯了蘊龍律法,所以一例貶為罪民,需負責荒野之地的開墾、礦脈的挖掘、關隘城牆等建築物的修葺等等惡劣粗重之事。如今安排在西南區區域,請主公明察!”
李同隨劍殤扶攜而站起,自覺彙報道。
所謂罪民,顧名思義,獲罪之民。是鎮壓土龍部落時,虞卿提出的說法,所謂亂世用重典,以大別山山脈的形勢,如果蘊龍城不施行鐵血殘酷手段,如何鎮得住各方彪悍刁民?所以虞卿不反對劍殤的手段方式,但人力資源寶貴,所以提議把婦孺保留下來,既能獲得人力,增加勞動力,也能保持下一代的接續。同時,因為九萬狼軍來自大別山之外,也不可能讓他們長期打光棍,最好能讓他們成家立業,落地生根。
“嗯?”
正想著該如何提升李同忠誠度的劍殤,愣了下,眼神怪異上下打量著李同。
還以為李同肯定會關照趙氏一族,誰知道李同如此大公無私。
認真說來,雙方並未爆發戰爭,趙氏一族還真不算罪民。
李同如此鐵面無私,中規中矩,劍殤也不知是好是壞,不由搖了搖頭說道:
“之前衝突,不過是誤會罷了,罰他們另出撫卹金給予枉死稅官家人,並開墾兩萬畝荒地!不過,趙氏一族並未叛亂,也未掀起戰爭,如何算得上罪民?既然加入我城,自然一視同仁,如果他們有能力,可以參軍,可以經商,可以入仕,與其餘子民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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