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對邊疆和內地偏遠地區的蠻夷實行羈縻制度,也即是冊立世代相襲的土司來管理當地土著,像什麼宣慰司、宣撫司、安撫司、招討司都是土司,長官司就是土司當中級別最低的一等,為正六品。
但在大明朝的框架內,很多地方不能按字面來理解,譬如對五峰海商來說,就算封總兵、都督,都不如這最小的土司來得實惠,只因為土司可以“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統其兵、世襲其職、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也就是說在獨立性上幾乎相當於一個小王國了,各種事情都是自己解決,不必受官府掣肘。
土司制度多在西南地區實行,海上並不多見,自打三寶太監下西洋,舊港施進卿封過宣慰使以來,還沒有哪個海上勢力受封土司,由此可見朝廷的誠意。
一時間,毛海峰麾下就有小部分人發生了動搖,偷偷議論覺得受封土司也不錯,不太受朝廷拘束,事實上保持著獨立性,又擁有正式名分,從海寇變成了朝廷承認的土官,就回家鄉訪親會友、祭掃墳墓什麼的,也不用偷偷摸摸。
看到手下的反應,金櫻姬衝著秦林感激的一笑……怪不得來得這麼晚,以這麼優厚的條件而論,朝廷必定會爭執相當長時間,畢竟從施進卿開始一百多年沒有在海上封過土司了呀!即使是掌控朝局的張居正,援引舊例做出這樣大膽的決定,可想而知也很不容易,剛才怪秦林來得晚,卻是錯怪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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