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生命繫結,就意味著把兩個人的命運綁在一起,一旦出事就同時完蛋。
換句話說,只要雙方簽訂了真名契約,那麼若是其中有一方的簽約人不幸死亡,那另一方的簽約人也會跟著喪命,哪怕有神明護持都照樣逃不掉——因為這是刻印在靈魂最深處的誓約。
因此,這就為真名契約的推廣應用判了死刑——這世上的人,從來都只有嫌命太短的,而沒有活得不耐煩的。別說是國際條約和商業合同了,哪怕是戀人定情或夫妻結婚,估計也沒多少人當真肯和自己的另一半同生共死——沒聽說過中年男人的三大樂事,就是升官發財死老婆麼?
至於讓兩位君主、首領或老闆一起同生共死……再偉大的友誼也經不起如此嚴酷的考驗啊!
所以,如此坑爹的靈魂契約,自然沒有幾個人願意籤。除了偶爾被用於跟邪魔打交道之外,基本上一直都處於被束之高閣的狀態,被認為是純粹只具有“理論研究價值”而已。
但是,金子在哪裡都是會發光的。而有用的法術,也總有一天會被從故紙堆裡翻出來。
最近的幾個世紀以來,隨著魔法教育的日益普及化,在戰場上淪為俘虜和犯事入獄的魔法師、鍊金術士、牧師以及德魯伊也越來越多,讓後方的看守獄卒們很是撓頭:若是把這些施法者俘虜一律套上禁魔項圈,和普通戰俘、囚犯一樣扛著鋤頭鏟子做苦工,無疑是對人力資源的一種極大浪費——在失去了使用魔法的能力之後,那些習慣於養尊處優的大奧術師,恐怕還不如窮人家的小孩更能幹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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