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管理層收購,就是一夥“商業精英”聯手替別人代為打理財產,並且透過一番資產最佳化重組和股權轉讓拆分,神不知鬼不覺地把優質資產折騰到資不抵債,最後把這些財產打理得統統歸了自己……乃是僱員們用以反噬老闆的逆天大殺器,其殺傷力比集體跳槽有過之而無不及。
薩馬斯特撈取第一桶金的做法,就開了託瑞爾世界管理層收購的先河。
具體來說,就是透過威脅利誘設法勾結了一幫經理人,以種種名目替商會成立了一大堆子公司。接下來,再將各企業之間的股份關係弄得複雜無比——總商會控股各家子公司,擁有51%的股份,其餘股份由諸位經理們“自行籌措”。而子公司A是子公司B的第二大股東,子公司B是總商會的最大債主,子公司C則是子公司B的最大債權人,又欠了總商會若干鉅額債務,子公司D在子公司ABC的帳面上都存在大量三角債,並且以其掌握的總商會股份作抵押,子公司E是子公司A控股的子公司,同時接受總商會領導……
總而言之,這些單位之間的股權關係,真是複雜得讓正常人一萬年也別想弄清楚。如果一定要打個比方的話,那就是相當於一對父子與一對母女結婚後的複雜關係——當然不是父親娶母親,兒子娶了女兒,而是父親娶了女兒,兒子娶了母親,這關係本身就已經夠混亂了。但接下來還要再考慮到他們之間生下的孩子(子公司的子公司)、孫子(子公司的子公司的子公司)、女婿(參股子公司的其它商會)……等等一系列花樣百出的衍生產物,足以將任何有志於查帳的會計師送進瘋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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