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家的家規很嚴,鄭傑夫三令五申,不許家屬子女參與經濟活動,更不許打著自己的旗號在外面牟利,這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談話以不愉快告終,鄭傑夫甚至都沒告訴女兒,自己到底做過什麼報答劉漢東的事情。
鄭佳一不死心,找到父親的秘書打聽情況,鄭傑夫調任中央之後,原來的秘書小丁留在江東省工作,從中辦調了一個新秘書到身邊工作,秘書姓李,四十來歲,鄭佳一喊他李叔叔。
李秘書告訴鄭佳一,劉漢東因防衛過當被判三年緩刑,這個案子在鄭主任的過問下已經由最高法院改判無罪,不過領匯出於對年輕人的關懷,特地讓法院延緩通知,目的很明確,就是時刻提醒劉漢東要注意言行舉止,不要重蹈覆轍。
鄭佳一有些臉紅,原來父親並不是無情無義之人,他已經用自己的方式報答了劉家,並且沒有違背原則和法律,現在該自己做點什麼了。
她找到弟弟佳圖,問他有沒有熟悉的律師,專門打“民告官”行政訴訟官司的,鄭佳圖一聽就樂了:“大姐,你打算幫劉漢東了?北京這種律師可不少,都是多多少少有點背景的,不過價錢也很驚人。”
鄭佳一說:“價錢不是問題,律師一定要最好的。”
鄭佳圖奇道:“不是吧,大姐你還要出錢幫他打官司,難不成你春心動了?我看他不是很適合你啊。”
鄭佳一對弟弟的玩笑不以為意:“他手上樓盤價值起碼十五億,律師費當然出得起,我只是想幫奶奶報答他們家,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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