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些,旁人倒還罷了,雖然都覺得這火槍威力頗大,但使用起來實在太不方便,尤其是在聽鄧肯說“有效射程大概五十英尺(約十五米)”的時候,頓時更覺這東西沒用,還不如用弓弩。這個世界裡,尋常的弓弩,一般也都能射到五百英尺之外了。從剛才轟那隻食人魔的表現來看,殺傷力也並不是特別厲害。食人魔沒穿鎧甲,血肉之軀自然頂不住這一轟,若是換了個穿鎧甲的戰士,只怕就未必會多麼懼怕。
瓊恩卻頗感好奇。他不懂槍械,但聽起來覺得這彷彿就是比較原始的火槍,雖然是粗糙差勁了些,但也已經是非常了不起的發明了。
自從來到這個世界,發覺雖然魔法非常發達,科技卻頗為貧乏,幾乎還停留在西歐中世紀的水準——當然,不少原本是屬於科技帶來的進步,由魔法直接代替完成了。這個世界沒電腦沒網路沒電視沒冰箱沒有一切電氣現代化,令他這種在地球現代習慣於當宅男的傢伙頗有些不爽。如今難得看到有人發明火槍,雖然是個初級品,但也已經算是科技的進步了,不免有些本能的親近感。
鄧肯見大家對自己的發明都很輕視,不由得臉微微漲紅起來,突然見瓊恩似乎頗有興趣的樣子,頓時轉怒為喜,坐近兩步,向他殷勤介紹起來。
他滿口的專業術語,瓊恩其實聽不太懂,但見他興致如此濃厚,也不好意思打斷,便任他唾沫四濺地說著,自己拿起槍慢慢端詳。他上輩子沒見過真的槍支,但總也見過一些圖片,看過電視電影,總覺得這隻所謂的“火繩鉤槍”結構頗為古怪,居然是用火繩來引燃發射,難道不應該是撞擊式的點火麼;而且聽鄧肯說上子彈時是從前面槍口塞進去的,這便更古怪了,他記憶裡的火槍,無論是小手槍還是衝鋒槍或者機關槍,從來都應該是從後方裝彈的——至少那些戰爭片裡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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