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3)班的模擬法庭劇最後以DV錄影的方式交給了教委審查,最後還得了一個三等獎,被班長高高興興地把獎狀掛在教室後方的榮譽牆上了。
由於辯護人小芹和審判長熊瑤月太不靠譜,錄影的時候並沒有讓她們上場,而是選擇了其他人替代。
誰都沒想到,整個法庭劇當中演技最出彩的人竟然是我老爸,他扮演我的法定代理人為我辯護的時候,居然聲淚俱下地照著劇本念道:
“由於自己下崗生活很困難,為了方便打工,我就把葉麟送去住校,平時疏於對他的管教,沒有及時瞭解他在學校的所作所為。他犯了罪,只希望法庭看在他還年幼,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對他從輕處罰啊!”
事後我感到有點丟臉地問老爸他何苦要這麼動情,老爸卻對我說:“初中的時候有一段時間你總是跟人打架,我擔心你觸犯法律,有朝一日會被法庭審判,於是提前準備好了若干份向法官求情的代理人辯護詞,可惜一直沒能用上,今天終於在模擬法庭當中把這些感情發洩出去了。”
你妹的,還真是中國好父親啊!完全是以我將來要走上犯罪道路為前提來未雨綢繆的啊!
不知馬警官從哪個渠道看到了我們班的模擬法庭劇,當他發現受審判的人是我,稍稍滿足了一些他希望將我審判的急迫心情,但是又因為這是模擬法庭而感到失落。
“葉麟到底犯了什麼案?國安局為什麼還讓他保持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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