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雨晴說得認真,眉目一蹙,不再嘻皮笑臉,而是認真思考雨晴的問題。
如果真的像雨晴所說的那樣,一旦回到城市,我和她就會分開,那麼,我會放棄我原本的生活,和雨晴在這裡雙宿雙棲?
認真一想,如果再也不回城市裡去了,我會失去我的家人,失去我的事業,失去我的朋友,失去我除雨晴、除愛情外的其他一切。
用這一切來換愛情,值得嗎?
說真的,如果朋友和雨晴只能選擇其一,我理所當然會選擇雨晴。朋友有各自的戀人,有各自的家庭,他們不可能陪我一輩子。
至於事業,其實我最大的理想,就是當一名無拘無束的小說家。既然如此,即使是遠離城市,呆在島上,我還是可以寫我的小說呀。這麼說,雨晴和理想,可以同時並存了。
我最不能捨棄的是我的家人,特別是我的父母。其他的我可以放棄,但對於父母,我不忍心拋下他們,也捨不得離開他們。愛情和親情,對於我來說都極之重要,是兩種不同的重要,難分輕重,就像如果我問你手和腳只能選一樣時,你永遠難以回答一樣。
雨晴見我面露難色,知道我在認真思考她的問題,溫柔一笑,輕聲說:“不敗,其實我不該問你這樣的問題。你願意拋下一切,陪我在這裡度過了快樂的七天,我已該滿足了。”
“唔?”
“阿朱在蕭峰準備報仇前,對他說,能不能立即帶她到雁門關外,先過一年牧牛放羊的生活,一年後再回來報仇。”雨晴忽然說起了《天龍八部》裡的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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