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玉清此時也知道周易想做什麼了,可是他沒有辦法阻止。只能暗歎著開始了他的結案陳詞:“法官大人,各位尊敬的陪審員,謀殺罪,是性質非常惡劣的一種犯罪,被告人因為女兒被死者引誘,從事不道德之性交易活動……”
他的結案陳詞並沒有什麼新意,無非是重複了一遍對己方有利的證據,推論出秦水妹是為洩憤而將黃光明推出窗戶墜樓身亡,最後要求陪審團判秦水妹謀殺罪名成立而已。葛美美是未成年人,又因為此案涉及到她的個人隱私,因此她有權利拒絕出庭作證,不過在庭審過程中,對葛美美被黃光明引誘做‘雞’這一事實,秦水妹予以肯定,結合張水的證言,可以確認為事實,因此孫玉清得以引用,這樣一來,表面上看秦水妹就有了殺人動機。
“法官大人,各位尊敬的陪審員,我非常同意主控官剛才的話……”
周易微微一笑道:“不錯,謀殺罪,是性質非常惡劣的一種犯罪。正因為如此,一旦罪名成立,我的當事人秦女士就必然被判處終身監禁,失去我們每個人都要用生命來捍衛的自由,所以我們更需要萬分謹慎地來判斷罪與非罪!”
“香江的法治精神,是‘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也就是說,要認定一個人是否有罪,控方提出的證據必須能排除一切疑點,否則就不能認定被告有罪。”
周易的聲音不高不低,語速也保持在略快於正常人的速度上:“本案中的三名證人所作出的證言,都存在明顯的疑點,證人張水無法證明801房間內發生的事情真相;證人林會先生也不能證明黃光明跌落,是因為我的當事人推了他;至於證人黃麗小姐,她根本就是一位癮君子,在大量服食毒品並且產生幻覺的情況下,她甚至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更何談作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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