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事件充分暴露出自詡不凡的武備學堂畢業生譚士傑的無知,或許此人在政治上有些敏銳性,但軍事上的判斷就差遠了,根本不配他擔任的職務。
濟南城裡有巡撫標營,更有入城的蒙山軍司令部,司令部進城,不可能沒有衛戍部隊。同在一城的譚士傑完全有手段探查清楚對方的兵力。而且,城外十五里的鎮就扎著蒙山軍十七標的一個整營,如果動員迅速,一個時辰內即可入城。
為迎接朝廷對第五鎮的點驗,龍謙已內定十七標為參演的主力部隊,所以十七標部隊集結於濟南城郊展開嚴格的訓練。實際上,除掉鎮的一個營,十七標直屬部隊及另外兩個步營在兩個時辰內均可入城增援。
對手的兵力裝備戰鬥力對於武器不全缺少訓練見不得血的巡防營如此強大,除非對方不動武,一旦翻臉武力鎮壓,巡防營絕對討不了好。
大概譚士傑認為無論是巡撫標營還是蒙山軍都不會動武?
被捕後的譚士傑面對蒙山軍軍法處的審訊,反覆強調他絕沒有開第一槍,而是巡撫標營先開的槍。這自然令周馥派出的審訊官惱怒,卻可能是事實。因為當時巡防營在撫臺衙門前亂哄哄毫無章法的佈置可以旁證這一點。而巡撫標營當晚在正門的執勤軍官堅決否認他們先開槍。
事實的真相可能永遠無法查明瞭。
執行抓捕任務的是封國柱十七標的部隊。在接到司徒均的命令後,駐紮鎮的第三營緊急集合,急行軍增援,不到一個時辰就進了城。根據司徒均的軍令,迅速封鎖了各個城門,等封國柱率十七標警衛連及第一營入城,局勢已經得到了控制,面見司徒均後,封國柱接受了全城搜查,將逃逸四方叛亂的巡防營全部抓獲的命令。因為巡防營官兵多濟南子弟,他們逃回家藏匿的可能性極大,司徒均要求封國柱儘可能用勸說的手段讓叛軍投降,並且交代了“首惡必辦,脅從不問”的政策,但這位深得龍謙信任的代參謀長最後說,如果有抵抗,毫不留情地粉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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