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書完什麼的自然是開玩笑的。
事實上莊明歌也差一點以為自己真的要完結了。
被召喚出來的惡魔不分三七二十一就把自己的腦袋打成稀巴爛什麼的,太過於獵奇了有木有,原本召喚惡魔什麼的是這麼可怕的行為啊。
為什麼筆記上沒有這樣可怕的記載啊。
坑爹了這是。
在一間豪華瑰麗,即使五星級酒店的總統套房也遜色一籌的房間裡,莊明歌站在一個巨大的鑲著鑽石,金色邊框的鏡子面前,注視著鏡子中的男性。
穿著華麗一看就知道很值錢的短袖襯衣和牛仔褲,有著淡淡的陽光氣質,一頭濃密的黑色碎髮,但眼瞳卻是藍色的,這就是現在的自己,一名中西混血兒。
雖說是混血兒,但除了藍色的眼瞳外,一點也看不出其他西方的血統。
自己重生了。
莊明歌很清楚,雖然重生一般都跟穿越混搭在一起,相伴相隨,但莊明歌清楚自己並沒有穿越,依舊在地球,只不過地點是英國的一所學院宿舍。
他還可以在網上找到自己死後都發生了什麼事情,比如自己的死被定義為入室殺人,比如臨海市,比如自己的學校什麼的。
唯一遺憾的是莊明歌這個人已經消失在這個世界上,自己現在的名字是叫做……
易·巴雷特。
不過莊明歌並不承認這個名字,我叫莊明歌,他站在鏡子前對自己說,這是我活著的唯一證據。
在他的心臟內部,有一個漆黑的種子,隨著自己的心臟跳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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