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日的,老子新買的鞋!”我罵了一句,可又不能光著,只好把破了一個洞的鞋穿回腳上。
牛小雨想笑,可是想想目前的處境不禁又是嘴一撇:“都什麼時候了你還顧得上你的鞋?”
我心疼我的鞋倒不是想在危難關頭開兩句無聊玩笑以表現我的英雄大無畏主義——我是真的心疼鞋,打完四折七百多買的呢!原本我是不會買這麼奢侈的東西的,可網上亂七八糟的人生指南里有一條說“男人的鞋子一定要舒服、要不計血本”,那作者還舉了一個例子:你買一雙二百塊的鞋穿一年就破,可是你花一千塊錢買雙鞋絕對能穿五年以上,還上檔次。我也是鬼迷心竅信了他,不過這雙鞋我真是打算要穿一輩子的!當然,這從側面還是反映了我的心理素質已經比剛認識天界娃娃那會好多了,我覺得現實中很少有人能在四把槍亂射的情況下去關心鞋——自從有了生死薄,我就更加那句“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格言,不管什麼樣的絕境,只要你敢於拼搏就有一線希望,一般國家訓練殺人機器的時候都會把特工扔到各種險地以磨練他們的意志,我跟著大神們每天吃吃飯、喝喝茶很快就具備了這種素質。
獸人上了牆以後就再沒了動靜,我又不敢探頭看外面的情況,只聽槍手們的腳步聲越來越近,不禁心裡暗自嘀咕,難道妖怪也貪生怕死忘恩負義?可是我很快就想起我對獸人並沒有什麼恩,他逃跑很正常,我要是會翻牆頭我也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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