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門人手昨天夜裡肯定是傾巢出動。這麼一來,現在正是休息的時間。而看守城門的鄉兵肯定也沒多大精神。”歐陽道:“而我肯定不能上緝捕文書,我們能出去的機率達到了六成。”
“少爺說有六成,那肯定是十成。”
……
城門口四鄉兵正慢慢的注視來往人群。根據衙門發文,飛賊疑是女子,身材五尺二寸左右(宋一尺約為31公分),面貌不詳。而縣尉大人私下要找的兩人為男性,一名五尺七寸,一名五尺五寸,年齡15,但長相略為成熟,十七八左右。其中一人身有國子監的身份文碟。對這兩人不可使用暴力。
鄉兵們對女賊的興趣不大,這賊即使抓在自己手上,賞賜也大家分平,有限的緊。再說自己還有上司要拿功勞。但是幫了縣尉的忙就大大不一樣。首先酒飯絕對跑不了,其次有這人情在,以後就可以少當兵多回家。他們不是禁軍和廂軍,屬於農戶抽調出來的義務兵。農活還是得自己乾的。所以他們更在意的倒是這一對哥倆。
一個鄉兵眼亮,看見百米外一名戴斗笠的少年分外鬼祟,並且一見自己看過去,那少年拔腿就朝城裡跑。兵丁忙呼喊:“站住。”
“追!”另外一名兵丁也發現此少年,招呼一聲,四人立刻朝少年追去。
少年腳力如何比得過壯年兵丁腳力,不到半刻鐘就被兵丁們按倒在地。歐峰此時拿了繩索快速趕到,但是一翻少年斗笠卻愣了:“你是東街米店的夥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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