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起有自己事,他面前站立李瑰,李起請她落座後問:“為什麼和副總鬧那麼僵?”歐陽劍蘭似乎不是那種小氣的人。她還是有一定包容性的。
李瑰很誠實回答:“我們刺防毒梟的遺孀,在除錯鏡子角度時候,張玫失手從上面摔下來。肋骨骨折,可能還有內出血。那邊藍花報告,目標車輛還有十二分鐘左右到達。我想先送張玫去醫院,歐陽副總拒絕。她人手不夠,需要我遮蓋鏡子,避免其他車輛被鏡子反光。我建議放棄行動計劃,和歐陽副總髮生一些爭吵。我開車帶張玫離開,歐陽副總為此很不高興。”
這個暗殺計劃是五個人,第一個人是藍花,負責監視目標車輛的位置。第二個和第三個人是歐陽劍蘭和朱堯,駕駛救護車。張玫和李瑰負責岔路的視車鏡和火力支援,保證不傷害到其他車輛。李瑰因為張玫受傷離開,沒有人遮蓋視車鏡。歐陽劍蘭只能臨時派遣朱堯去負責他們兩人的工作。
李起手中玩筆沉吟一會:“這件事是你不對,在主官沒有下達終止任務時候,擅自離崗。也許你救了張玫,但是你會導致自己的同伴陷入危險。再者你應該瞭解歐陽副總性格,她不會因為你放棄行動而終止行動。你的行為導致多名同伴暴露在危險之中。”
“可是……”
“我舉例吧。我派遣你和張玫守住一個關鍵路口。張玫中彈,你向我提出申請。我作為主官命令你堅守路口。你違抗命令,帶張玫離開。我在慌忙中派遣人去填補你造成的空隙,造成了各計劃脫節。”李起道:“李瑰啊,凡事不能太極端。極端以命令為主,極端以人為本,都會給隊伍生存造成威脅。小隊主官是為首腦,任何改變計劃決定必須透過首腦同意。否則不是以人為本,是以己為本。當然,在隊友受傷需要救護,自己計劃因為隊員受傷出現漏洞時候,作為小隊主官必須做出終止行動的命令。這是歐陽副總的過失。但是在主官沒有命令前,你必須服從。可以說,你和歐陽副總都漠視自己隊員們安全。作為下屬我認為你應該向歐陽副總道歉。她接受不接受沒有關係。人不可能不犯錯的,過年前,我和狗宣都犯下不可原諒的錯誤。但如果無法認識到自己錯誤,錯誤還將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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