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起問米悟:“根據你的系統,如果我要求美國夜鶯來刺殺聽海夜鶯,可以嗎?”
“從聊天記錄來看,應該是可以的。奇怪,沒有來自中國的IP。劉依然不是中國的嗎?”
“劉依然用的是隨身碟傳遞的辦法。”李起道:“中國網路管理比較嚴格,寬頻又慢。劉依然很難利用手中資源,無聲無息完成網上登入。一旦劉依然被發現,這網站也會很快被查到。特殊地域,特殊對待。”
米悟汗道:“那要發展一名朝鮮夜鶯,不是比登天還難?”
“朝鮮是個好地方,就算真發展一名夜鶯,估計得活活餓死。”李起道:“你再調查下伺服器所有的資料,我想辦法籌一筆錢。”
米悟提醒:“除了籌錢,顧問你還需要找到劉依然。”
“我知道。”李起苦笑,劉依然說回老家了,但是劉依然老家在哪呢?不過夜鶯之間應該沒有見面,在沒有刺殺任務時候,他們和普通人工作生活沒有區別。找個人忽悠一下也不是不行。重點是去哪找一筆六十萬美金的鉅款。雖然這錢在聽海只能買到半套房子,但李起現在連馬桶那點位置都買不起。目前月薪三萬,一年就是三十六萬。十年不吃不喝才夠啟動殺手令所需要資金。不吃不喝二十年,才夠買這套房子。
再算下,七十年使用許可權七百萬,十年就是七十萬,一年七萬的費用。每個月五千多,還不算利息。我靠……我不如租房子。李起跑題了。入鄉隨俗,在中國,很少有人不把金錢和房子聯絡在一起。李起想起了車小姐的那輛千萬跑車。這人比人,真是氣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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