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三嫂站在下面低頭道:“回太太話,這原是往年小的們在莊裡,見每年入息少,才想出來的生財法子。因莊子靠近南苑,這幾年皇家開放南苑給王孫公子們打獵遊玩,苑中獵物不夠了,提督便命人在外頭採買。小的們想著,橫豎林子邊上地方也大,不如買些飛禽走獸的雛鳥幼崽回來,養大了賣給南苑,也能添些入息。起初只是養些兔子、錦雞什麼的,後來連梅花鹿都養了十來只。雖幼鹿難得,但一年也來,也有幾百兩的利錢。因南苑那頭是不叫聲張的,老爺太太又在南邊任上,小的們才不敢在信裡提起,直等到太太回了京,又收了最新一筆賬,才敢來稟報太太。”
卓氏挑挑眉,翻了兩頁賬冊:“既然你說……每年有幾百兩的利錢,那這幾年下來,為何只有不到四百兩?”
趙三嫂忙道:“剛開始試養的時候,西府的太太派了個管事來當莊頭,小的們不慎叫他知道了這事兒,心裡還想著事情不成了,不料那曹管事膽大包天,竟然瞞著西府,與小的們合夥,他佔了大頭。小的們怕他嚷嚷出去,叫外人知道了,連累了老爺太太的名聲,因此只能答應了。頭一年是虧的,第二年開始才有了賺頭,但賺得不多,又叫曹管事佔了一半去。這是小的們幾年來攢的銀子,都交上來了,斷不敢私吞的。”
春瑛聽到這裡,特意看了她一眼,見趙三嫂臉上滿是誠懇,心裡暗暗好笑。三四年才不到四百兩銀子,這可能嗎?那些珍貴的飛禽走獸也就是最初要花錢買種,後來大都是繁殖出來的,除了人工和餵養的成本,再加點禦寒的東西,基本沒什麼大花費。她記得光是王大叔接手後這小半年裡,得到的收益就有三百多兩了,除去成本和給莊中每戶人家的“封口費”,經幾家人再議,趙曾兩家各分得八十兩,曹王路三家各得三十兩,已是一筆不小的款子。就算是原本曹管事在時,趙家也是佔了大頭,這筆錢,恐怕是他家自己得的那份,又打了折扣,只是上頭既沒人知道這件事,他們巴巴兒地跑來獻殷勤,是為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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