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歸質疑,可是火燒眉毛,朝廷實在拿不出更可行的法子,於是乎,朝廷終於發債了。
發債是戶部負責的,具體發多少債,這倒是很符合大明朝廷的風格,有多少發多少,不設上限。
這和他們印銀票的思路如出一轍,一萬兩銀子也該往一張小紙片上去印,結果導致紙鈔氾濫,以至於到了現在,人家根本就拒收銀票。
結果誰曉得,戶部放出去的債竟是火了,一下子,竟是引來了搶購,幾天的功夫,就兜售掉了六百多萬紋銀的債券。
其實京師裡頭,有的是大富,比如崇禎年間的時候,一年的歲入只有那麼丁點,可是後來李自成進京,抄了大臣們的家,足足搜出紋銀七千萬,而國庫和內庫搜出的銀錢幾乎不足掛齒。
可見大明藏富於官‘民’,畸形到了什麼地步。
六百多萬兩紋銀一到手,朝廷的底氣頓時足了,便是內閣那邊也是心花怒放,六百萬兩紋銀啊,這筆銀子居然如此輕易就到手了,現在想想,從前為了幾十萬兩銀子的開支吵得不可開交,還真有些搞笑。
現在的問題就在,這些銀子怎麼用,甚至還有人提出,應當繼續放債,不但要在京師放,還要在天下各省去放。
當然,也有人提出質疑,放債固然是能得來真金白銀,可是以後還賬怎麼辦?現在手裡的六百萬紋銀,每年付的利息就需三十萬兩,三年下來,足足百萬,到時候還要奉還本金,朝廷這麼點歲入,足夠折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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