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謙咬定了洪寬擅自調兵,洪寬倒也不怕,因為他接受的乃是兵備道的軍令,這謀反之罪,怎麼也落不到他的頭上。
洪寬淡定的道:“徐侍讀何故咬定了本官是擅自調兵,本官乃是奉命行事。”
徐謙朝他笑起來,道:“奉命行事,奉的是誰的命?”
洪寬道:“自然是兵備道衙門!”
徐謙淡淡道:“是嗎?兵備道衙門?不知可有調令?”
洪寬遲疑了一下,道:“自然是有。”
徐謙道:“命人取來。”
被人用刀架住了脖子,洪寬只能命人去取,過不多時,一份調令到了徐謙手裡,徐謙只是看看,隨即冷笑:“只有兵備道副使的私章?為何沒有兵備道衙門的正印?”
洪寬辯解道:“事情緊急,也來不及辦,這是規矩,以後自然會來補辦。”
洪寬所說的乃是地方上的潛規則,和明初時的空印案差不多,地方上上繳的公文為防萬一,來回核算耽誤時間,所以直接拿了個蓋了印的白紙上京,到了京師之後,想怎麼填就怎麼填,也省的接二連三的來回空跑。
到了弘治之後,軍隊調動也出現這種情況,因為調令需要許多人蓋印,一旦遇到了急事為了節省時間,一般都是先用私印下了軍令,等事情辦完,有了空暇時間,再到巡撫衙門或者是兵備道衙門補辦就是,反正發令的時期可以隨意填寫,這又不是京師,又不是軍令一下,必須要幾個時辰之內送去兵部報備,其實說白了,就是打個時間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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