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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朵拉才回來。帶著“不用還”的一千一百個金幣。
加上瓊斯自己的五十二個金幣,現在一共有一千一百五十二個金幣。距離五萬金幣還差四萬八千八百四十八個金幣……
看著堆成一小堆的金幣,瓊斯已經有點絕望了。他都已經決定去跟海水作伴,每天身體力行出海打魚賺錢還債了,然而建立血族領地的計劃終究還是要死於沒錢嗎?
在冥思苦想了大半天之後,他終於做出了一個立即就能做到的決定——睡覺!
是的,睡覺,除了睡覺還能幹什麼呢?
只能說,他實在沒想到自己會回到血族的地盤,更沒想到自己居然會想要買城堡。這幾年在格雷身邊,如果瓊斯想混點收入,弄個爵位,或者混一塊小一些的人類領地的話,其實是很容易的。別說男爵,就是伯爵,周圍也有一大堆人可以隨時給他一個。雖然人類領地的收入比起血族領地的收入差了一大截。但至少有收入了,不是嗎?
那個只在位幾個月的達倫四世還曾經試圖用十萬金幣賄賂他,然而,那時候的他“視金錢如糞土”,“正直”地拒絕了對方齷齪的想法。現在想要,似乎有點太遲了……
朵拉小聲安慰道:“瓊斯大人,我覺得我們其實還可以想想其他辦法。例如,我們可以自己去賺錢。”
“又送快遞嗎?少跟我提這種掉價的事情。”
“也許我們可以現買十一個殭屍,然後送到老爺的礦區去,然後……讓老爺給他們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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