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現在洪傑、張懷威出事了,這份舉報信明顯是誣陷:鼓動右派鬧事的是他們,要求嚴肅處理右派的也是他們。以前湯和春在舉報信上籤署的意見就顯得是在為洪傑、張懷威搖旗吶喊,人們很自然地將湯和春看成是洪傑、張懷威的總後臺。
加上人人都知道洪傑是湯和春的鐵桿親信,他簽署了這個意見後,再怎麼分辯也脫不了他與洪傑之間存在交易的嫌疑。
盧南陵之所以在簽署意見的時候寫上感性化的“依然”二字,當然是與湯和春在簽署意見時寫上“再次”二字想呼應的。從而襯托出他和湯和春的意見差異很大,用來暗示兩人經過了長時間地辯論,他良好的善意沒有被湯和春理解,湯和春完全是一意孤行。
也許有人擔心湯和春看見這句簽署意見後了會破口大罵盧南陵卑鄙,這大可不必,因為湯和春越罵盧南陵就越顯得心虛,就越顯得愚蠢:你寫“再次”在前,完全是一種威逼地委書記的口氣,可以稱得上是以下犯上。人家寫“依然”只是繼續堅持自己的意見,表現很委婉也很委屈。一把手在你這個二把手面前如此放低身段,你還要咋的?
不過,如果湯和春就此沉默,別人也會嘲笑湯和春:現在沒膽量了,以前你怎麼就敢寫“再次”二字?當時你是向上級領導、向省委領導告狀嗎?是為了顯示你湯和春比盧南陵更聰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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