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皇室婚嫁規矩不多,根本說來只有一條:防外戚。
防外戚的辦法首先是不與權貴人家結親。
其次是結親之後,那一家人便斷絕了通顯之路,只能以皇親身份終老。
此乃是防止漢唐外戚擅專跋扈的法子,學自趙宋,執行上卻嚴格得多。
這個制度聽起來不錯,實際上卻有極大的副作用。
帝后不可能認識權貴圈子之外的人,這些良家子的候選人怎麼來的呢?
很簡單,太監。
歷代駙馬多是太監從中拉線。那些為了提高自己社會地位的商賈,正好是太監的大客戶。
第一樁賄賂太監騙娶公主的事發生在弘治年間。
弘治八年,德清公主招駙馬。京師有奸商袁相者,賄賂了宮中太監李廣,幾乎就要得手。
弘治帝親自召見,也覺得此人尚可,甚至還和袁相的父母訂立了婚期。臨近婚期時,有人密報此人在坊間名聲不佳。弘治帝派出錦衣衛密探,發現舉報屬實,當即退婚,廢了駙馬,這才沒讓德清公主被人騙走。
相比之下,嘉靖帝的公主就倒黴得多了。
先是永淳公主出閣。在太監、宮女們的推薦下,一名叫陳釗的男子順利入選。臨近婚期才有人告發,陳家世代有惡疾,而且陳釗的生母其實是個再婚的小妾!前者已經不堪,後者簡直是欺辱皇家了。
就算尋常小康之家,會將女兒嫁給人家的庶子當媳婦麼?
嘉靖帝理所當然悔婚了。
於是再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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