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祖高皇帝最初設立大都督府,掌天下之兵。洪武十三年,罷中書省,仿《周禮》六卿制度,設六部直屬於皇帝。同時也將大都督府一拆為五,分為中軍、前軍、後軍、左軍、右軍都督府。
按照高皇帝的設計,五軍都督府互相平行,按照地域劃分轄區,管理轄區內的都司衛所。
明朝都司所轄的衛所並非只有軍戶,一樣也有民戶,而且都司本身還有司法管轄權,可以說是國中之國,權力極大,將都督府拆分成五部,只是分權,並沒有權責上的限制。
五軍都督府有統兵權,卻無調兵權。一旦國家用兵,是由兵部下發調兵文移,從各衛所抽調戰兵,指派總兵官為將。所以兵部有調兵遣將之權,但本身手裡是沒有兵的。
同時為了做到軍事保密,五軍都督府下轄的軍戶丁口,從不報備兵部知道。明朝的兵部尚書,根本不知道國內有多少衛所兵。而五軍都督府掌握在固定幾家勳戚手中,時日一久便盤根錯節,又有上下其手的空間,最終導致衛所屯田被世襲軍將侵吞,軍戶逃籍,轉為將領家奴。
到了嘉靖之後,五軍都督府甚至失去了事權,全面淪為勳銜。其統兵職能落在兵部頭上,而衛所卻已經全面崩壞,無兵可調,只能允許募兵制大行其道。這又成了國家軍隊向將領私人軍隊轉化的淵藪,最終釀造出晚明的藩鎮。
沒有一個當權者會忽視兵權,更不可能讓手中的兵權旁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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