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國時期,一塊大洋能買到什麼?
在《世界大戰之亞洲風雲》的論壇裡,還真有那麼一些好事者將這類疑問歸結起來進行解答,自取名為“歷史叫獸”的發帖者稱,以1931年時的物價水平,一塊貨真價實的銀元在北方能夠買到一擔貨真價實的大米、10斤豬肉、10尺棉布、10斤白糖或是五分之一頭牛。即便在北平這樣的大城市,一塊銀元也可以請一頓“涮羊肉”;在上海,一塊大洋可以請兩客西菜套餐,要逛公園,可以買20張門票,要看演出(戲劇或電影),可以買10張入場券。至於精神食糧,一份報紙的零售價通常是3分錢,一塊大洋可以訂閱整月的報紙;一部《吶喊》售價7角;一塊銀元還可以買一本比較厚的書,或者兩本比較薄的書。
當然,這些都是指正常時期的物價,一旦戰爭爆發,平時不起眼的一斗稻穀都可能賣出驚人的價格。
走在安寧街頭,浩齊發現自己口袋裡的銀元居然只能買四分之三個軍用急救包,或是一個簡陋的、自制的傷藥包——所謂一分價錢一分貨,這種藥包的止血功效可想而知。然而,前方戰事吃緊,後方的彈藥物資不再像平時那樣充裕,本部駐地計程車兵在復活後還能得到配給,但隸屬於其他部隊計程車兵在復活後,就只能在非本部駐地獲得最基本的援助:一套軍服,一份關於本部位置的資訊。“臨時轉會”在理論上是可行的,但兩個先決條件是該部有人員空缺,以及個人透過該部隊的額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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