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濟風不看用秦風的箱子,就知道里面是什麼東西。在他看來,任何事情都是有價值的,只不過有些事情,可以用金錢來衡量。而有些事情,是用錢解決不了的。錢,人人都喜歡,但要能拿得心安,拿得安全,才算是自己的錢。他是二峰縣的一把手,全縣的事情,都是他來作主。皇朝大酒店目前並沒有值得讓秦風使出這麼直接辦法的事情。
“林書記,我跟你說實話吧,我弟弟秦華今天在省城被盧瑞華抓了。我只有這麼一個弟弟,哪怕傾家蕩產,我也要救他。”秦風說道,他知道,如果不是事情挑明,林濟風未必會收這筆錢。但只要林濟風收了,秦華的事情就好辦了。
“怎麼回事?”林濟風問,秦華是秦風的弟弟,盧瑞華應該是知道的。如果說盧瑞華抓了秦華,肯定是對方犯了大罪。
“我暫時也不知道,但聽酒店的人說,盧瑞華把秦華突然叫過去,也沒出示任何手續,就把人給帶走了。”秦風說道。
“盧瑞華是刑警大隊長,程式方面的事你不用擔心。這樣吧,東西你先拿回去,我問一下於立飛。”林濟風說道,於立飛到二峰縣之後,一心撲在公安局的工作。雖然他是副縣長,分管政法。可是對公安局之外的事情,很少插手。就算過問,也很少表態。很多人剛開始的時候都擔心於立飛太年輕,沒有政治覺悟。但是於立飛的所作所為,卻給人一種非常沉穩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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