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大來從拘留所回來之後,就去了城關派出所。他跟於立飛已經達成協議,也不好再向於立飛發火。可是曹陽是二峰縣的幹部,他心裡有氣,自然要在曹陽面前發出來。
“洪書記,這件事怪我,沒有及時向你彙報,你要怎麼批評我都接受。”曹陽誠懇的說道。其實他很想解釋,可是一邊是於立飛,一邊是洪大來,不管他得罪哪一方,都不好受。
“這件事當然要批評你,而且還要嚴厲批評。明明只是一起很小的糾紛,為什麼會處理得這麼重?人家都受傷了,還要拘留,還得罰款。如果我是於立飛,不但要批評你,還得處分你。”洪大來氣不打一處來,曹陽也算是老公安了,城關派出所的所長,可不是隨便什麼人都能當的,這種事情都不會處理,還當什麼所長?
“洪書記,我接受你的批評,但處分就算了吧,於局正對我有意見呢。你要是再給我一個處分,我這個所長就不用幹了。”曹陽苦笑著說。
“怎麼,你們於局長對你有意見?”洪大來詫異的問,應該說曹陽頂著自己的壓力,幫了於立飛的忙,於立飛應該感謝他才對。
“於局長的要求很嚴。”曹陽苦笑著說。他原本想向於立飛主動彙報工作,可是到局裡一打聽,才知道於立飛上任之後,一辦完八一六案,馬上就下鄉了,而且晚上也不回來。於立飛有專車,哪怕是到最偏遠的鄉鎮,最多一二個小時車程也是能趕回來了。可於立飛為了節約時間,或者說晚上想體驗生活,這種務實的作風,讓其他對有了更深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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