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於立飛問出這麼幼稚的問題,蔡夢瑩樂得咯咯直笑。送禮確實是一門學問,甚至也可以說是一門藝術。送禮要送的恰到好處,才能事半功倍。不在於貴,而在於讓受禮的人滿意。比如說今天的事,如果她帶著於立飛一起去,那錢肯定是送不出去的。別人不會當著陌生人收錢,哪怕她跟那人的關係再好,也是沒有用的。
“你不是開了家古玩店麼?總是送錢,別人也未必敢收。不如送件古玩,既顯得高雅,也不會讓太抗拒。”蔡夢瑩說道。古玩的價值高低沒有定論,更沒有一個真正的市場價格。一千塊錢的東西,有的人可以花一萬甚至幾萬買下來。而幾百塊錢的東西,也有人願意以幾萬甚至幾十萬來收。如果有人追查,一句“打眼”,就可以推得乾乾淨淨。
“這主意不錯。夢瑩,要不這樣好不好,你把這個茶杯送過去,到時讓他派人把東西拿到我這裡來,你讓我多少錢收,我就給他多少錢。”於立飛靈機一動的說,這是他從吳思遠那得到的靈感,這樣送錢,既安全又方便,而且對方也不會有顧慮。
“你這辦法好。可是你拿這茶杯送人情,也太兒戲了吧?”蔡夢瑩也覺得於立飛的辦法不錯,甚至是自己的升級版。只是拿這個喝水的茶杯去送情,人家未必會認可。如果連收禮的人,都覺得東西不對,那怎麼能送得出去?
“那行,我去換個東西。”於立飛也覺得這個茶杯有些不合適,就算是不懂古玩的人,一眼也能看出來是個新仿。自己怎麼說也是個古玩商,怎麼可能花高價收這樣的東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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