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立飛下班吃過飯之後,就去了自己的店子。雖然今天店子沒營業,可是他覺得還是有必要轉轉。這是他這輩子做的最重大的一個決策,雖然當時只用了一秒鐘,但他覺得很划算。
在吳文古看來,於立飛花二十五萬買這個店鋪,都覺得並不便宜。可是於立飛卻不這樣認為,他覺得自己的二十五萬,跟其他人的二十五萬是不一樣的。自己從李軒墨手中花一萬五買了個紫檀大筆筒,搭頭是一塊紀念銀幣和一個緙絲供奉。而緙絲供奉被吳文古鑑定為真品,嚴禮強花了二十五萬買了回去,也就是說,他這二十五萬,只算是紫檀大筆筒的搭頭。
所以於立飛認為,這間店鋪很便宜,只值紫檀大筆筒的搭頭罷了。這就是他想得通之處,若是總是計較買貴了,恐怕以後都不會心安。
“我就知道你不會回去。”夏日鳴吃過飯之後就找不到於立飛了,就想著他是不是來了這裡。過來一看,果然在這裡。
“那是當然,畢竟是我的一份產業,自然得好好看看。”於立飛笑著說,買店跟買房完全是兩個概念,他的想法自然也有所不同。
“咦,你這裡怎麼多了幾扇屏風?”夏日鳴詫異的問,昨天晚上他跟於立飛一起離開的,今天白天他們又在一起,什麼時候突然出現幾扇屏風,他一點也不知情。
“昨天晚上收的貨,你給掌掌眼?”於立飛笑了笑,夏日鳴的眼力在他看來,恐怕還不如鄉下的鏟客。甚至跟李軒墨相比都不如,讓他掌眼,還不如自己親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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