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駱恆住的進又一個學校,本來吃飯就一起,實在沒什麼特別約會的需要。
但我覺得這次我有必要單獨約他一次……不約會他就當我家庭主婦了?他難道就可以外面包二奶了?
我越想越怒,晚上打電話給他,沒提在錢櫃看到的,只是問:“你明天中午有空嗎?我們出去吃飯……”
他沉默了一會:“青,我明天下午有事,中午恐怕要快點解決,說不定沒空吃飯。”
“那好,晚上?”
“我晚上已經有安排了,後天行嗎?”
我對著電話運了會氣,接著問:“那我問你,從半個月前你幾乎每天晚上都有事,我是不是該有點知情權?”
“……青,我說了,事情等我解決掉,會全部告訴你。”
“即使看到讓人想入非非的場面你也讓我保持沉默?”
“什麼?”
“沒什麼大事,就是今天在錢櫃看到你了,也就是你進包廂那一幕……”我儘量讓自己的聲音保持冷靜,可一想到那個女人摟住駱恆脖子把他拉進包廂的一幕心就痛,“我不知道對你來說什麼樣才是個賢惠的女友,我覺得我已經是一個對談戀愛要求很低的人了,但如果你指望我跟沉默羔羊似的又綿又軟或者跟聖鬥士似的毫無怨言做後宮當暴力守護星那我只好抱歉了,駱恆我還是相信你的這不用懷疑,但這場景就跟針似的扎人知道不?當時不是我一人看到,要別人他們會怎麼想?就算你是玩無間道好了,好歹也要有個知情的人吧,別當自己威爾史密斯來什麼我是傳奇好不好?文彬的事不是你一個人的……難道我沒權利分擔?那你要我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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