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律法,王掌櫃的千鳳居賣害人的食品,理所當然被封。
王掌櫃自己被扔進大牢服刑一年。
修媽媽偷竊商業情報並販賣給王掌櫃還害了人,服刑3年。
而我作為受害人,則可以得到賠償,嶽仁假裝想了很久,說:
“王掌櫃的財產是要用來治療受害者的,剩餘的應該沒收,那麼能賠償給你的,就只有那個千鳳居的地塊了,反正也沒人經營,明小姐就能者多勞吧。”
我很“勉強”的答應,心裡笑翻。
千鳳居耶!西湖邊的飲食一霸啊!樓閣華麗不說,名聲也是漂江過湖全國聞名的。
我就這麼著,接收了,瓦咔咔!太爽了,上帝愛穿越人!
在眾人面前保證過自己飯店的健康衛生程度並做了大力宣傳後,我宣佈,由於千鳳居現在名聲不好又被封,所以原先的千鳳居已經不存在了,以後改名為:
湖畔居!
我的事業,踏出了輝煌而賣力的一步!
※※※
衙門內,嶽仁和我狂笑。
“明綺,你真是妖怪!”嶽仁捶打石桌,眼淚噴湧。
我得意的沒了東南西北,覺得自己無比偉大。
“我不是妖怪誰是?你嗎?哇哈哈哈!”
嶽仁強忍住笑,有一本正經的說:“真的,我讀了那麼多聖賢書,卻第一次知道斷案可以不用刑的。”
“聖賢書不會教你怎麼做偵探!”我小小鄙視他一下。
“對了!”他忽然湊過來,“你說的,偵探,是什麼,有這麼厲害嗎?不用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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