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雲一個人回頭並不是想變成愣頭青,他很清楚自己的優勢。
他能看清亡靈騎士出槍的動作,變回真身後,屬性還原,是人類形態的兩倍,即使力量上也不會輸給它多少,他還有一個優勢,灼熱擴散帶來的100%敏捷以及速度增加的效果,他能肯定自己可以繞過騎槍。只要被他的手接觸到,它的盔甲就完蛋了!
雷雲正在提升生火技能的溫度,死亡騎士已經發覺了危險,坐騎蹬了幾下腿,開始向他加速。
冷靜,它是沒腦子的生物,我比它強的多,我不需要恐懼!
雷雲自我暗示了一句,側向移動了兩步,免得死亡騎士來個爆發什麼的把石壁弄穿了,他可不想真身被看到。
坐騎也跟著調整方向,距離太短,只是轉個頭,雙方已經接觸。
黑馬抬起前腿要蹬他,騎士祭起長槍要給他捅成個蜂窩煤。
切!雷雲心裡有些不屑,簡簡單單的往前一步到了馬蹄的正下方避開騎士的攻擊範圍,伸出雙手,穿過馬半實體化的軀體,碰到了馬甲!
用力掀!!背上傳來的感覺證明了他的想法,馬前蹄向後踢沒什麼力氣。
“轟……”亡靈騎士連人帶馬在地上滾了幾圈。
哪怕它是神仙馬,只要它曾經活過,就不可能不被“習慣”和“認知”來左右,馬的一雙後腿,是不可能承受的了馬自身、騎士以及外來的側向力的!除非馬自己覺得它是雙足動物,並有足夠的神力仙術之類的來支援它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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