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外有一個聚福山莊,以前是縣城釣友們聚會的地方,那裡的魚做的非常不錯,現在時間還早,我們先去那邊釣兩杆,爭取在楊局過來之前,把今晚吃的魚給釣上來。”陳應龍駕車上了137國道,朝著常洋市的方向開去。
高速公路還沒有修,南下北上的車輛,多是走國道,因此137國道上的車流量非常大,經過城關收費站的時候,陳應龍拿出警官證,給收費站的工作人員看了一下後,也沒有收過路費,就直接放捷達車通行了。
看著不解的楊傑,陳應龍笑著說道:“這個收費站是縣裡貸款修路建的,一般縣裡四大家、公檢法司和公路、電力等部門的車輛,都不用收過路費,公車車牌這裡都有登記,不用出示證件,僅憑車牌就能自由透過。”
楊傑聽陳應龍這麼一說,頓時明白過來,為什麼他出示了警官證後,那收費站的工作人員就直接把欄杆給打上去了,原來還有這麼一條不成文的規定。
聚福山莊距離縣城大約有兩點五公里左右,國道邊的一條砂石路可以直接抵達山莊,楊傑看著這偏僻的山莊,外圍由籬笆牆繞著小樓圍了一個大圈,籬笆內有一塊泥土壓平而成的停車坪,裡面已經停著三輛小車了。
頗具農家風格的山莊,不顯山不露水,外面也沒有掛牌,只有走進兩層小樓的大門,才能在大廳的正對面,看到寫著聚福山莊的牌匾,如果不是熟人帶路,只怕就算有人駕車誤入這裡,也會以為這裡只是普通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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