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話兒,我眉頭一揚,放下了酒杯,沉聲說道:“你說的話可當真?”
林豪點頭,然後說道:“小蘇護士說那人剛到,不知道什麼時候離開,她設法幫我們拖一下,讓我們儘快趕過去,時間久了,她也沒有辦法了。”
我豁然起身,對申重說了一聲抱歉,然後準備離開,申重拉住了我,問我需不需要跟戴副局長說一下,是否需要支援。我說支援不用了,但是可以幫忙告知一下。時間緊迫,我們也沒有再做耽擱,匆匆收拾下了樓,來到附近的街口,時值除夕夜的下午六點多,天差不多已經黑了,路上行人稀少,計程車也不怎麼見,倒是巷子裡的小孩兒跑來跑去,舞弄著燃火的煙花,快樂得很,充滿了過年的氣氛。
我們等了好一會兒,方才有一個空車路過,匆匆趕到了祖堂山的精神病院,一下車,我們趕緊進去,結果在住院部被攔住了,說探視時間已經過了,未經申請批准,不得隨意進入醫院。
林豪告訴攔住我們的保衛,說我們要找蘇紫顏護士,有急事,請他通融一下,那保衛懷疑地看了我們一眼,然後準備打電話到值勤辦公室詢問,我哪裡有時間等他這般磨磨蹭蹭,手往懷裡一摸,然後掏出了一份證件出來,遞到了保衛的眼前,沉聲說道:“警察!公務在身,要是耽擱了事情,你可負得了責任?”
我們出門辦事,一般會帶兩套證件,一套是宗教局本身的證件,而另外一套則是掛靠公安部的警官證,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我們本身是一個秘密戰線的部門,罕有人能夠知曉,而倘若有一套警官證,必要的時候還是很能派上用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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