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語酒吧,七彩霓虹燈閃爍,鼓樂聲震耳欲聾,舞池之中,無數青年男女在狂歡亂舞。
偷王之王諸葛映徽斜斜靠在二樓角落的一個位置,滿滿喝著紅酒,懶洋洋的。此刻的諸葛將軍,打扮得十分年輕,和酒吧裡大多數年輕男孩一樣,衣著新潮,髮型時尚,甚至耳朵上還掛著銀色的耳環,一邊三個。
不過偷王的耳朵上並沒有真的打孔,這些耳環是“沾”在耳朵上邊,不是掛著的。
身為偷王,外貌上留有如此明顯的特徵,可不見得是個好主意。說得輕一點,這是壞自己的飯碗,往嚴重一些說,就是自己找死!
這個世界上,想割下諸葛映徽的腦袋來當夜壺的大人物,絕不止一個兩個。
諸葛將軍才不在乎這些笨蛋對他的“牽掛”。
在諸葛映徽眼裡,每一個被他偷過寶貝的傢伙,都是笨蛋。包括遠在千里之外的那匹大草原上的狼王,孛兒帖赤那,一樣是個笨蛋。
他以為將“長春安神香”放在他臥室地下的保險櫃裡,再在門外派人二十四小時守衛,就能難得住普天下的小偷?
偷王出馬,還不是手到擒來!
還順手拿走了一隻玉鐲。實話說,那隻玉鐲,諸葛映徽是真的看不出來,到底有什麼好。以偷王的眼光,什麼寶貝沒見過?對各類寶物的鑑賞能力,絕對堪稱大師級的水平。但那隻鐲子,確實很普通。
不過諸葛映徽還是順手牽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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