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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聽他語鋒一轉又道:“不過,即使這樣也難排除一個可能性,就是周兵或許是下午某個時間點在室外點了外賣單,然後帶回家去了。因為外賣訂單中有兩到三杯的很多,這樣就無法排除了。”
棠晉聞言用訝異的目光看他:“你對案例分析很在行,確實你所提到的點可能會成為對方律師的申述重點。最笨的辦法是把這所有的訂單主人都找到,但是不一定他們都有時間或者都願意在週一上法庭作證。不過就算沒有這些人證,我也對這案子有70%的把握了,中午的那段影片可以成為直接證據,讓原告的供詞說服力降低。”
我懂棠晉的意思,在法庭上法官首先看的是直接證據。周兵中午過來店裡買過飲品是有影片為證的,這屬於直接證據,而這個時間點與他妻兒得急病住院的時間點不吻合。
即便是他能申辯說下午某個時間段也點了店裡的飲料,那首先請他把外賣訂單呈現出來,或者是託人購買的消費單提供,若兩者都提供不了,那他的供詞在法官面前就大打折扣。
不過凡事當然要考慮兩個層面,他若能提供訂單或消費單,加上一份衛生局的不合格鑑定報告呢?棠晉聽我疑問,面上不見沉重,神情自若地提醒:“孩子是關鍵。”
我們相視而笑,心照不宣明白了對方意思。
周亮從內出來時手上端了一盤子,幾乎立即就吸引了米粒的注意。米粒不認識周亮,扭頭來看我:“媽媽,那是巧克力蛋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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