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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瑜的理由是,結婚了兩個人就該住在一起,他來幫我搬行李。
車停在公寓樓下,一路電梯往上時他伸手過來攬住了我的腰。
低頭飄了眼他的手掌,骨節分明,指骨修長,腦中想——
從單身到丈夫,他似乎適應的很快。
上到樓上我從包內摸出鑰匙開門,進門便先換了鞋,並把一雙男式拖鞋拿給了他。
他問:“誰的?”
聞言我先揚起了嘴角,抬眼看他:“周公瑾,你不會以為我和陳歡領證結婚是辦家家酒吧,能在我公寓出現的男人拖鞋自然是他的了。”
他的臉色倏然變黑,這是我肯讓他進門的初衷。
不過下一秒他直接穿著鞋子走進來了,且撂給我一句:“等要走時我給你把地拖了。”
讓他在客廳等著我獨自進了臥室,拉開床頭櫃的抽屜,紅色的絲絨盒子赫然在目。
裡頭放著陳歡送我的鑽戒。
我做人不喜歡拖泥帶水,既然要了斷就斷得徹底,沒有多猶豫就找來了紙盒把戒指給裝了進去,翻出手機給快遞小哥發了條簡訊讓來拿快件。
門上象徵性地敲了兩下就被從外面推開了,周瑜探頭進來掃了眼我的臥室,“需要我幫忙嗎?”我想了下,“你來收吧。”
於是接下來的畫面便是——我坐在床沿看著周瑜來來回回走在衣櫃與行李箱之間,每一件衣物都有條不紊地取下並摺疊好了放進箱子內。
衣櫃抽屜被拉開時周瑜頓了頓,裡頭放的都是我的內衣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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