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有什麼勾當?不過是殺良冒功,誣良為盜的舊把戲而已。他們還把無辜的鄉紳關在監獄裡,說是什麼勾結盜賊,暗通白蓮的賊子。這廣東官場已經不成樣子了,若是不盪滌一番,還不知道要成什麼樣。只可恨吳桂芳辜負聖恩,帶頭敗壞綱紀,這大好的江山,早晚就壞在他們這樣人的手裡。”
他這回到廣東,要說工作也頗有進展,前後被他查出的問題有十五項,涉及官吏也達六十餘人,戰果可謂輝煌。但是這種戰果在劉勘之看來,並無半點可誇耀處,這不是什麼成果,相反,是對他的侮辱。
那些所謂的問題,全都是不痛不癢的皮毛,即使報上去,也掀不起什麼風浪。那些犯在他手裡的官吏,犯的都是些芝麻綠豆的小過失,左右不過是罰俸降職,以他的雷霆手段,也只革職不用而已。
要知他從南京出發時,可是帶著王命旗牌的。論起對文武的處置之權,他與吳桂芳不分伯仲,都可以對低階官吏先斬後奏。
拿了這麼重要的權柄出京,到最後卻只搞了點小魚小蝦,連一個高品大員都沒放倒,自己還有什麼臉回去見人,又稱的上什麼白麵包公?
再說他心裡有數,高閣選自己做巡按視察廣東,為的就是要挑毛病,要做掉吳桂芳,破壞香山開海。如果做不到這一步,又怎麼向高閣老交代?吳桂芳讓自己抓的那些人,不過是賣個破綻,真正的問題,都藏的嚴實,不會讓自己抓了把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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